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可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可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
序号 |
建设 项目 |
工程等级特征 |
中 型 |
|
1 |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
单体建筑面积 |
20000㎡以下 |
|
建筑高度 |
50m以下 |
||
|
复 杂 程 度 |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
||
|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
|||
|
3、高度50m以下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
|||
|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
|||
|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
|||
|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
|||
|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
|||
|
2 |
住宅宿舍 |
层数 |
20层以下 |
|
复杂程度 |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
||
|
3 |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
总建筑面积 |
≤30万㎡规划设计
|
|
4 |
地下 工程 |
地下空间 (总建筑面积) |
≤1万㎡
|
|
附建式人防 (防护等级) |
五级及以下 |
||
|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 理服务。 |
|||
市政工程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专业资质乙级可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中型 |
备 注 |
||
|
1 |
给水 工程 |
净水厂 |
万立方米/日 |
≤10 |
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如需处理才可供水,按净水厂规模确定;如不需处理,直接取地下水,按泵站规模确定。给水工程含再生水利用工程。 |
|
|
管网 |
泵站 |
万立方米/日 |
≤20 |
|||
|
管道 |
管径(毫米) |
≤1600 |
||||
|
2 |
排水 工程 |
处理厂 |
万立方米/日 |
≤8 |
排水工程含再生水利用工程。 |
|
|
管网 |
泵站 |
万立方米/日 |
≤10 |
|||
|
管道 |
管径(毫米) |
≤1500 |
||||
|
3 |
道路工程 |
等级 |
城市次干路、简单立体交叉工程(含交通工程设施) |
道路工程等级标准参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可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
序号 |
工程 等级 |
工程规模 |
工程范围 |
|
1 |
中型 |
投资额 <2000万元 |
1、城市道路的一般绿化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内);
|
|
2、片林、风景林绿化工程;
|
|||
|
3、景观要求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或高速路两侧绿化工程;
|
|||
|
4、省级以下(不含省级)风景区规划方案;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环境;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的室外环境;三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外庭园设计;经济适用住房室外环境设计 |
|||
|
5、城市中型水景观(200平方米以下);与上述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
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资质可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
序号 |
建设项目 |
单位 |
中小型 |
|
1 |
土地治理工程 |
万亩 |
<5 |
|
2 |
高科技农业园艺工程 |
万亩 |
<1 |
|
3 |
农业废弃物处理工程 |
吨/日处理 |
<150 |
|
4 |
农业生态工程 |
万亩 |
<10 |
|
5 |
可再生能源工程 |
万元 |
<1000 |
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可承担以下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及工程钻探: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
岩土工程 |
|
1、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形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地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6、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上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 8、其它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